MRLC讲座第6期“反垄断执法的实践思考”成功举行
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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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1
2015年6月11日,中韩市场暨规制法研究中心(MRLC)第6期讲座“反垄断执法的实践思考”于明德商学楼104教授成功举行。讲座邀请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刘健先生作为主讲嘉宾,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副教授主持,并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吴汉洪教授担任点评嘉宾。
刘健先生的讲座主要分为理论、制度、实践、思考四部分内容,分别从为什么反垄断、反垄断反什么、反垄断怎么反及反垄断的发展分别展开讨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由关于市场主体的法律、进入市场后应该遵循的法律、平稳退出市场的法律三部分组成,其中第二部分与竞争法密切相关,反垄断法最直接和根本的法律目标就是保护市场竞争。接着,刘健先生主要从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两类反垄断法规制的主要行为类型出发,分别结合其典型执法案例对案件的整个程序进行分享,分析不同类型的行为构成,并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在该类型的执法态度,如对于横向垄断协议,执法机构鼓励自首、严厉打击、处罚从严;对于纵向垄断协议,执法机构关注具有一定市场力量的大企业、给予企业充分抗辩的权利、注重分析违法行为的效果;对于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执法机构往往关注特定领域、注重个案分析、主张严格查处。最后,刘健先生分析了现有的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与矛盾,认为执法机构的应然选择是改善执法环境、公平公正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质量、体现法律精神。
吴汉洪教授在点评中指出,刘健先生的讲座具有启示和现实意义,他从执法一线角度认识和思考反垄断案件,归纳概括反垄断执法案例中市场结构、案因等,从现实执法中归纳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执法思考,为同学们提供了课堂理论之外的新视角。吴教授最后也对同学们提出了一些期许,再一次强调了经济学在反垄断领域的作用,它为反垄断提供了分析的视角和工具,在反垄断领域服务于法律工作,所以作为法学专业尤其是重点研究经济法、竞争法相关的同学,应该有计划的学习经济学知识。
最后,孟雁北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感谢两位老师为同学们带来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信息,为同学们进一步学习和思考提供了新的内容和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