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LC研讨会第7期“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认定的实践挑战”成功举办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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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7
2018年6月10日上午,以“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认定的实践挑战”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举行。本次学术研讨会作为MRLC研讨会的第七期,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和中韩市场暨规制法研究中心(MRLC)联合主办,旨在针对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分析探讨其在实践中面临的挑战。
本次学术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每一单元包括主讲嘉宾发言、参与嘉宾发言、问答等环节。在会议的第一单元,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秘书长田小军发表了题为《互联网产业竞争新态势与新问题——以数据竞争为例》的主题演讲;新浪集团高级法律顾问王磊发表了题为《竞争法视角下数据商业化中的利用规则》的主题演讲;百度公司法务部高级法律顾问李帅发表了题为《付费搜索广告竞品词类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现状及展望》的主题演讲。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的戴龙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姚海放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的谭袁博士针对以上发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会议的第二单元,爱奇艺法律部总监胡荟集发表了题为《互联网技术中立原则的是与非》的主题演讲;阿里研究院资深专家杨建辉发表了题为《对恶意不兼容的思考》的主题演讲;京东法律研究院法务总监李丽发表了题为《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的法律适用和挑战》的主题演讲。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张吉豫副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的张昕博士、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的剌森博士针对以上发言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本次学术研讨会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教授主持。
腾讯研究院版权研究中心秘书长田小军在发言中指出当前互联网竞争的本质是用户与流量的争夺,表现为利用技术渠道优势、功能权限优势、用户入口优势等对生态链上下游企业产品进行妨碍、破坏。当前互联网企业竞争中内容价值得以回归,聚合盗链、体育赛事节目、游戏直播画面相关法律问题将会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讨论热点,此外近年来关于数据抓取与使用的案例日益增多,反不正当竞争法应对大数据问题保持积极的关注。
新浪集团高级法律顾问王磊从三个典型案例出发,将数据分为身份数据、行为数据、内容数据,阐述了数据商业化使用中应当遵循的规则,包括符合产业整体发展、结构化考虑权益分布、考虑合理性边界等,并对“互联网+”时代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数据维权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简要分析。
百度公司法务部高级法律顾问李帅以百度和谷歌为例系统地介绍了竞品词推广,对境内外竞品词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与分析,指出了目前国内竞品词案件司法裁判中存在的问题,包括广告业“公认的商业道德”认定不明晰、主观恶意的认定欠缺、对是否产生“实际损害”缺少数据分析等,最后表达了关于竞品词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发展期望。
爱奇艺法律部总监胡荟集着眼于互联网竞争中的技术中立原则,指出技术中立应当包含功能中立、责任中立和价值中立三个维度,其中价值维度是至关重要的。目前涉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技术中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滥用情形,尽管技术中立原则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对技术中立原则适用仍要加以限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阿里研究院资深专家杨建辉立足于实践,对兼容的含义、分类、兼容与标准化、兼容与网络效应等问题做了简要阐述,指出了不同情况下经营者应当承担的兼容义务,对《反不正当竞争法》“恶意不兼容”条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京东法律研究院法务总监李丽结合案例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的各款逐一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该条在实践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既是对本次学术会议中提出的问题的总结,又引发了新一轮的思考与研究。
会议的最后是问答环节,参会的学生就兼容义务、浏览器屏蔽视频网站广告等向在场嘉宾提出疑问,参会嘉宾给出了意见并展开了深入的讨论。本期MRLC学术研讨会在全场嘉宾与师生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薛天宇;摄影:陈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