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LC系列讲座第3期“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类型化概述及前沿案例解读” 在人大法学院举行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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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7
2014年12月17日晚6点,MRLC系列讲座第3期“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类型化概述及前沿案例解读”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302教室举行。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副教授主持,主讲人是百度公司高级法律顾问秦健先生,宋彪副教授担任点评人,给同学们深入讲解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类型,并在此基础上对前沿案例进行详细的解读。
秦健先生的讲座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秦健先生简要介绍了我国互联网市场的发展情况。而在全球化竞争和资本市场的刺激下,互联网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国内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例激增。随后,秦健先生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展开类型化分析,主要介绍了四种新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流量劫持行为、恶意干扰行为、商业抄袭行为和网络搭便车行为。在第三部分,秦健先生结合其亲自参与的“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案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所涉及的实务问题进行了分享。秦健先生不仅详细分析了本案所涉及的恶意干扰、流量劫持和网络搭便车行为,并在此基础上与同学们分享了律师实务的经验和技巧。在一审审判过程中,秦律师认为律师应该对事实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进行挖掘,并将事实通过可视化的图表予以表达,做到既能深入分析事实又能将其简单直观地呈现于法庭。在二审审判过程中,律师则需要有更充分和更具高度的准备。秦健先生就其在“百度诉奇虎不正当竞争”二审的实践经历作了详细的分享,在该案的二审准备中他着眼于整个互联网产业,对互联网服务进行再认识,并结合世界互联网服务业和安全软件市场通用的技术原则和惯例进行阐述,推动判决对“非公益必要不干扰原则”和“最小特权原则”的确认。这一规则的确立对划定互联网行业的司法红线,推动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最后,秦健先生表示,随着立法、法律体系越来越完善,中国互联网和世界互联网越来越接轨,中国互联网产业的黄金时代终将到来。
宋彪副教授对秦健先生从实务角度分享处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过程中的知识和经验表达了认同,并结合自身体会从不正当竞争法和不同产业不正当竞争的关系、新经济环境下互联网新业态和新关系的构造、新业态如何纳入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制等方面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互动提问环节,在场师生与秦健先生就互联网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抄袭和模仿的边界、司法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及惩罚性赔偿的适用问题展开讨论,秦健先生对上述问题一一予以回应。
最后,孟雁北副教授对本次讲座作简要总结,她表示互联网行业公认的商业道德是确认竞争行为正当与否的关键,而秦健先生直观清晰、见解独到的讲述和案例解读也将引导大家对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更深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