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RLC2015年度报告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2016.02.25
-
2016.02.25
2016年2月25日,中韩市场暨规制法研究中心(MRLC)2015年度报告第一次工作会议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
本次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孟雁北副教授主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刘春田教授、郭禾教授、李琛教授、金海军副教授、张广良副教授、董笃笃博士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的谭袁讲师以及Hogan Lovells律师事务所的Adrian(孟记安)律师、吕晴律师出席了本次工作会议。
工作会议在对MRLC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2014年度报告的编写及出版相关事项进行回顾的基础上讨论了如何进一步完善2015年度报告的事宜。
刘春田教授强调2015年度报告编写可以注意:第一,企业是创新主体、权利主体也是竞争关系主体。未来的年度报告可以考虑介绍中韩两国典型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所选企业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例如三星、现代、华为等。第二,2015年度报告的专利法部分可以多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改事项,向外国学者介绍中国专利法的最新进展。第三,在2015年度报告附录中应当增加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法学院、高丽大学法学院、MRLC等相关机构的简介。
各位专家对2015年度报告的编写也提出了众多富有建设性的想法和建议,并就年度报告章节安排、脚注、索引、作者介绍、版面设计和封面色调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第一,2014年度报告第四部分只有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实施一章,显得过于单薄,可以扩充为两章,分为立法和典型案例两部分,且该部分的标题建议修改为“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反垄断立法与实践”。第二,报告中出现的脚注只涉及数据出处和判决文号,脚注的序号采用每章单独顺序排列的方式。第三,英文出版物的最后应当加入以主题词为线索的索引。第四,2014年度报告的作者介绍太过简略,在未来的报告中作者介绍的内容可以加以扩充,字数限制在八十字以内。如果作者愿意,可以附上电子邮箱地址。第五,2015年度报告的成书尺寸、正文字体、排版等还需要在2014年度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力图做得更加正规、精细。第六,2015年度报告的封面可以选择更加素雅、庄重的颜色和设计,为以后的年度报告奠定基调。第七,建议将2014年度报告赠送给重要的研究机构、国际组织、各国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执法机构等。
与会专家还确定了2015年年度报告的工作日程表,期待并相信2015年的年度报告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会进一步完善,努力将MRLC年度报告打造成世界了解中韩知识产权法和竞争法发展的重要权威文献。